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(1)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(2)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(3)在公安、安全、审判、检察、司法机关从事行政、治安保卫工作1年(含)以上。
(4)军队及武警部队服役5年(含)以上。
(5)取得保安员(四级/中级工)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相关职业①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政法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3)军队及武警部队的正营级(含)以上军官。
(4)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(含)以上。
(5)在公安、安全、审判、检察、司法机关从事行政、治安保卫工作8年(含)以上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政法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3)军队及武警部队的正团级(含)以上军官。
(4)累计从事本职业工作20年(含)以上。
(5)在公安、安全、审判、检察、司法机关从事行政、治安保卫工作15年(含)以上。
热线电话
0371-55913119
微信扫码报名